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受任何处分。
5.入职前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二、岗位需求计划
三、聘用方式与待遇政策
1.聘用方式:拟聘用人员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待遇政策:
(1)拟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工资、津贴和各类福利等参考《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薪酬面议;
(2)提供免费公寓住房,享受带薪寒暑假,享受学校节日福利,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制度;
(3)学校为中青年教师职业发展搭建平台,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享受国家级、省级培训,学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聘自主权,具备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
(4)符合条件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发放500元/月-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同时符合青岛市青年人才引进政策者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15万元(具体政策详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青岛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
四、人才招聘程序
1.资料提报:应聘人员将《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Word版和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sdcivc004@163.com(专任教师岗也可发送至各学院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9月30日。
3.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学校将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后由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录用。面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专任教师主要采取试讲(模拟教学)和答辩的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表信息负责,确保信息准确性与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本人自行负责。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办理有关入职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我校未在校外设立任何形式的招聘机构,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联合招聘。我校的招聘工作均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直接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应聘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骆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250012 ;0532-58250097
电子邮箱:sdcivc004@163.com (应聘人员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之后发送此邮箱)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