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对象(附补贴标准)
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届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