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待遇
(一)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人员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总量管理范畴,其他人员统一纳入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人才库,其考试总成绩有效期1年(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成绩有效期内,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出现空缺,按照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人才库中所有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成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
(二)录用人员享受《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专职网格员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本次招考人员全部定岗网格,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附件1.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同意报考证明.docx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