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已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于9月18日后,通过税务部门补缴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页面中“特殊缴费”功能,查询、核对补差单据,自主完成缴费。
采用税务批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10-12月份期间,在缴费账户足额存款等待批扣。税务部门先完成当月所属期社保费批扣工作后,再组织缴费基数差额补缴批扣。已通过小程序等渠道自主完成补差的用户不再发起批扣。
已与银行签订查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差业务由银行辅导缴费。
市社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以免影响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和享受相关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