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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考试内容及形式

发布时间:2023-12-30 06:1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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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笔试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2、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网格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

4、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5、考试人员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所报考街道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录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三)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1、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是中共党员的优先,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后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