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材料
1.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请表;
2.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支持申报对象申请奖励的确认函(引进人才需亲笔签名,用人单位盖公章);
3.申报对象为机构的,需提交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对象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来济工作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才来济创业的,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股权构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邮件往来、备忘录、会谈记录、交通票据、图片及影音资料等,需能够展示申报对象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
有关要求:1.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时至10月15日下午5时。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审核单位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 申报对象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资料,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资料数据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通报有关部门,列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限制其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科技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各县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认真组织填报相关资料。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初审后要及时与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确认,以免漏审漏报。县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