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D类以上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市委人才办”,下同)认定的 A、B、C、D 类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
2.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且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3.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二、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购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答: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上述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申请人与企业签订 3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需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 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购房时间需在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以后,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
3. 所购住房为申请家庭在济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4. 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三、 驻济企业包括哪些?
答:《细则》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
四、 研究生何时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答:申请人在9月之后(含当月),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购房并办理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五、 申请人购买住房才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产权可为配偶单独所有或申请家庭成员共有(含未成年子女单独所有)。
六、 夫妻双方可以同时享受购房补贴吗?
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分别申请,经核准后可分别享受对应标准的补贴,但享受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七、 配偶已经在申请购房补贴, 另一方还能申请吗?
答:已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如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需为同一住房),可另行提出申请。
八、 享受购房补贴后还能撤销该住房的网签备案吗?
答: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九、 申请购房补贴还需要扣减领取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或租赁住房补贴吗?
答:不需要扣减由人社部门核发的生活和租房补贴,但是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发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可申请购房补贴,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同时终止发放未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
十、 如何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用人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购房补贴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注册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
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由系统联网调取相关信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确认后,提交至单位注册地区县(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其中,系统自动调取信息不成功的,申请人可根据提示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十一、 随时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吗?
自1月1日起,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
十二、 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 单位注册企业账号
2. 单位为人才开通个人账号后,申请人录入信息和相关材料,提交单位初审
3. 单位初审后,提交属地区县住建部门审核。
4. 区县住建部门审核
5. 次月初,市住房保障中心汇总上月区县核准名单,在济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6. 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建部门组织发放补贴(D类以上人才第二三年需经复审后发放)
十五、申请购房补贴后,需要审核多长时间?
答:经单位初审后,提交至区县住建部门进行审核。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系统自动比对信息的方式,对申请家庭的婚姻、人才类别、学历学位、社保缴纳、购房网签备案等信息进行查验。申请家庭的房产信息,以及自动比对不成功的信息进行人工核查,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十三、 人才购房补贴款何时发放?
答:每月初,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上月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建部门组织及时发放。(D类以上人才领取第二三年购房补贴,需经复审后发放)
十四、 人才购房补贴款发到个人手里吗?
答: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十五、 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还需要购房发票吗?
答:不需要。购房完成网签备案,且符合其他条件时,即可申请。
十六、单位可以为非本单位人员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对照补贴申请条件如实申报 ,所在单位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 ,禁止为非本单位人员申报。
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列入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还需要在济南落户吗?
答:不需要
十八、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系统联网调取婚姻、学历、人才等级评定、社保、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提交至用人单位。系统自动调取信息不成功的,申请人可根据提示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通过系统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十九、申请购房补贴时,对社保缴纳期限有何要求?
答:提出申请时,用人单位已为申请人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且当前为正常在缴状态;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需出具相关委托证明。
二十、购买何种住房可申请购房补贴?
答: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的房屋属于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标准执行。
二十一、购买哪些住房属于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答: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已成年子女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二十二、哪些住房属于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
答:申请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十三、人才购房补贴金额标准是什么?
答:(一) A 类人才 (含在我市承担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100 万元; C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70 万元; D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40万元。
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分别为 15 万、 10 万。
二十五.单位注册人才购房补贴企业账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单位注册账号时,需在线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原件扫描件。
二十六、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咨询电话。
1.历下区住建局:86568221;
2.市中区住建局:82597397;
3.槐荫区住建局:87086036;
4.天桥区住建局:81601759;
5.历城区住建局:88115113;
6.长清区住建局:66589865;
7.章丘区住建局:83213290;
8.济阳区住建局:84237929;
9.莱芜区住建局:78890315;
10.钢城区住建局:76978008;
11.商河县住建局:84861882;
12.平阴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87688612;
13.济南高新区建设管理部:88871961;
14.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88112683;
15.先行区建设管理部:6660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