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条件
租住人才公寓和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关于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建住字〔〕4号)规定条件,并已通过泉城安居平台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以下简称“持卡人”)。符合泉城安居卡申请条件但尚未办理申请的,需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后方可在泉城安居平台上预约看房、签约租赁。
安居卡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采取分类分期的方式进行。自12月1日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
1.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持有合法有效《济南市居住证》;
2.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在济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