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济南市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09:3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济南市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公告,济南市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什么时候开,济南市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公告

内容简介

济南市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公告济南市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将于9月18日启动,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均自该日起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补退,并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热点问题如下:一、为什么要调整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度职

济南市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公告

济南市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将于9月18日启动,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均自该日起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补退,并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热点问题如下:

一、为什么要调整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1-7月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用的暂行标准(下限4378元、上限21888元),所以,现在需要对1-7月社保费差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单位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社保部门批量自动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9月份还未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9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9月已经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10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在4378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差额部分退费业务均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已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此外,已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受伤前 (不含受伤当月)的缴费基数不再进行调整。

三、参保单位如何进行基数调整退费?

单位在进行9月份应收核定时,基数调整应退费金额从9月缴费金额中进行冲抵。若9月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应退费金额从10月缴费金额中进行冲抵。

对于中断、退休等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调整缴费基数后需补退的差额统一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如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后退费金额大于9月份(或10月份)社保应收核定缴费金额的,需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申报-单位退费银行信息维护”功能,在维护单位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单独进行退费。

四、参保单位如何查询基数调差明细?

缴费基数调整后的补退明细,参保单位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信息查询-社会保险-查询调整基数申报明细”功能进行查询。录入度起止年月,点击查询后使用鼠标右键导出查看。

五、以度单位为职工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为例,看看调整差额具体如何测算?

1-7月,某职工的缴费工资为4000元,单位按暂行的最低月缴费基数4378元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根据规定,按照新标准要求,该职工月缴费基数变为4242元。8月份,单位按4242元缴费基数为该职工缴纳社保费。

每月社保缴费基数差额:4378元-4242元=136元

养老保险月调差金额:136元*24%(费率: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32.64元

失业保险月调差金额:136元*1%(费率: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1.36元

工伤保险月调差金额:

1-4月:136元*0.32%(费率:工伤保险单位,以二类行业单位类别为例;1-4月,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上下调20%)=0.44元

5-7月:136元*0.2%(费率:工伤保险单位,以二类行业单位类别为例;5月起,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上下调50%)=0.27元

1-4月:该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月调差金额合计32.64+1.36+0.44=34.44元

5-7月:该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月调差金额合计32.64+1.36+0.27=34.27元

也就是说,社保部门在企业9月份社保费应收核定时,会冲抵该职工1-7月份基数调整差额240.57元。

六、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如何进行基数调整?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原度已按6633元基数缴纳的月份,应按照新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7069元进行调整补缴。社保部门统一批量生成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随单位9月的应收核定社保费一起缴纳。9月已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缴差额随10月的应收核定社保费一起缴纳。

七、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基数调整?

1-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已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于9月18日后,通过税务部门补缴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页面中“特殊缴费”功能,查询、核对补差单据,自主完成缴费。

采用税务批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10-12月份期间,在缴费账户足额存款等待批扣。税务部门先完成当月所属期社保费批扣工作后,再组织缴费基数差额补缴批扣。已通过小程序等渠道自主完成补差的用户不再发起批扣。

已与银行签订查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差业务由银行辅导缴费。

市社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以免影响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和享受相关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