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落实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后,应从托管户转出。
1、录用单位证明
2、《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确认
2、职工持转移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托管户转出和单位转入手续
4、录用单位应从职工录用发薪之月起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经十路17165号)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